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公司注销是否必须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职责

2020-05-31 来源:步旅网

一、公司注销是否必须成立清算组

公司只有在清算结束后才能申请注销登记,而公司清算需要成立清算组的,所以公司注销一定要成立清算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清算组的职责

(一)接管破产企业。

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二)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三)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四)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五)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六)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八)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

(十)、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通过清算组由该财产的权利人取回。

(十一)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公司可以申请撤销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