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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后分手,对方欠的债要求我还,我有义务吗

2020-11-21 来源:步旅网

男女之间发展恋爱关系,后面进行到同居的,只要没有依法登记结婚,那么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分手,对于同居财产、同居债务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即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双方共同经营使用的情况,区分共同财产、债务和个人财产、债务。不过,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分居后不能主张另一方返还。

实践中对于男女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处理如下:

1、如果同居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同居双方约定在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而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就不属于同居双方债务。

2、如果不能证明为个人债务的,即按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偿还。

所以,你现在明确该笔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的,那么你现在不用偿还对方的个人债务,对方也无权主张你偿还。

事实上,现在有些男女建立非法同居关系,在分手时对方会以偿清个人债务为条件,如果被要求的一方是自愿的话,那么注意得按约定处理同居债务解决,即这个条件能得到法律上支持。

不过,既然是双方约定处理共同债务的,那么如果负债的一方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你跟对方签订还债的约定的,那么你可以选择及时去法院请求撤销。

当然,对方以偿还债务为条件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其实对另一方不受限制,对方的要求也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最后,其实男女恋爱期间凭着双方的热情直接开始同居生活,那么一旦双方感情出现纠纷,就很难解决同居财产、债务等问题。不过,如果实在分不清是谁的钱,谁的债的话,那么建议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解决。

一、离婚有负债的怎么离

离婚时有负债的,应当根据负债的情况进行处理。离婚时,负债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双方应当达成清偿协议,约定各自偿还的数额,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负债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无需处理,直接由个人进行偿还。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全部偿还之前,男女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即使双方已经对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达成约定,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方当事人偿还债务,当事人偿还之后,偿还的数额已经超过约定数额的,当事人可以向对方进行追偿,对方不愿意偿还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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