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若约定债务人无法履行,则保证人负责为一般保证;若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若无约定,则按连带责任保证。
法律分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崔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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