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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冰毒多少死刑

2021-09-19 来源:步旅网

法律主观:

可以判 死刑 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综上,根据法律的规定,贩卖冰毒也就是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的,就可以判处贩卖者死刑,不过这里还需要大家注意,是可以判处死刑,而不是应当判处死刑。 贩卖毒品罪的认定是怎样 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 诈骗罪 ,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微量毒品的,应认定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在我们国家只要贩卖了毒品这种行为存在的话,那么就会由法院来对行为作出一个判决。所以说,贩卖的具体的数量并不影响着这个 罪名 的成立,但是会影响具体量刑的时候幅度问题。毕竟贩卖的数量会反映这个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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