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一般支付的具体方法是:
1、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支付。
2、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交易习惯支付。
3、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工程居间费一般几个点合法:
居间人促成工程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一般来说工程居间费在3到5个点。
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合同中应当收取多少居间费,是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确定。但如果居间人没有促成合同成立的,是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该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综上所述,居间费一般支付,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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