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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受理的期限是多长?

2020-09-01 来源:步旅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审核工伤认定申请,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完整材料直接受理,不完整材料需告知补正。受理后应出具受理决定书,不予受理则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法律分析

工伤受理期限是15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

拓展延伸

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报案时限是多久?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后,雇员应尽快向用人单位报案,通常要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案。这是为了确保及时处理和保障工伤受害者的权益。然而,具体的报案时限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及时报案对于工伤认定和赔偿申请非常重要,因此,如果发生工伤事故,请务必尽快报案,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工伤受理期限是15日,社保部门应在此期限内审核申请材料,完整则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收到补正材料后,应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决定应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不予受理则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工伤事故后应尽快向单位报案,具体时限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机构,以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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