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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对方给到发票底联复印件加上财务盖章,这样我可以报销吗?但是我们公司财务说不行

2022-02-28 来源:步旅网

企业所得税实质重于形式,受票方丢失发票后无法凭发票扣除。受票方声明作废时,需开票方提供书面证明和复印件。存根联复印件加开票方证明可替代大部分发票,但有些税务局可能不同意。建议事先电话咨询当地税务局。

法律分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受票方确实丢失发票,客观上就已经无法继续坚持凭发票扣除。在受票方公开声明作废的情况下,国地税部门通常要求一是开票方出具书面证明,二是开票方提供复印件。因此,按道理凭存根联复印件加开票方证明是可以替代大部分发票的用途的,但有些税务局有时会不同意,这就要求登报作废或满足其他当地税务局要求的具体证明方式,建议事先电话咨询当地税务局

拓展延伸

发票丢失,寻求替代方案以确保报销

当发票丢失时,确保报销的替代方案可以是向对方索取发票底联复印件并加上财务盖章。然而,根据公司财务的说法,这种替代方案可能不被接受。为了确保报销,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寻求其他可接受的替代方案,例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或与公司财务进一步沟通解决此问题。确保与公司财务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尽可能提供其他支持材料,以加强您的报销申请。最终目标是找到一种解决方案,以确保您的报销得以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发票丢失后,替代方案可考虑提供发票底联复印件并加上财务盖章。但需注意,不同税务局对此可能有不同要求。建议您事先电话咨询当地税务局,并与对方协商寻求其他可接受的替代方案。保持与公司财务的良好沟通,并提供其他支持材料,以确保顺利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一百一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合理方法,包括: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

(二)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

(三)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

(四)交易净利润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

(五)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

(六)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源泉扣缴第一百零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

(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前款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源泉扣缴第一百零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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