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厂房进行拆迁时,如果厂房是承租的,承租人可以获得搬迁费用、停产停业等的补偿,如果侵犯承租人利益的,承租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一、南京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需根据以下具体内容确定:1、对企业房屋、土地和地上附属物的补偿费用;2、对承租企业的租金差价的补偿;3、对企业因为拆迁导致搬迁和安置的费用补偿;4、对企业因为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5、对积极拆迁企业的奖励费用。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
二、拆迁企业租赁户补偿标准
遇到租赁的厂房被拆迁时可以申请停产停业带来的损失。可以依据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租赁的厂房被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含停产停业所带来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以及搬迁费用等等。厂房的拆迁补偿包括有三部分:首先是拆迁资产的补偿:主要涵盖了无法搬迁的房屋、土地、地上的附着物、建筑物以及确实因为搬迁损坏的机器的补偿。 其次是拆迁费用的补偿:包含了搬迁时前期费用及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等费用。最后是拆迁相关政策产生的奖励费用:其中包括拆迁奖励费和速迁费等等。
三、工厂拆迁需要给房东赔偿吗?
企业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如果企业是承租人的话,那么只能是对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自建的地上物有权获得补偿。被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因搬迁而损失的机器设备的补偿等;停产停业的损失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包括实际损失和预计损失;拆迁补偿费包括搬迁前期费用、搬迁期间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修理费用、材料拆除、包装、运输费用、辞退职工补偿费等;根据拆迁政策,奖励费包括快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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