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程序包括签署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决议、时间周期较长;清算原因包括合同期满、法律规定、无法经营、违法经营、产权变动;普通清算由企业自行决定,特别清算由法院干预;特别清算程序包括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登报公告;债权人有权参与清算。企业清算需让债权人知情,并偿还公共利益的债务,最后发布通知公告。
法律分析
一、企业清算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企业清算程序: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2、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二、企业清算的原因
1、合同期满清算
2、法律规定清算
3、无法经营清算
4、违法经营清算
5、产权变动清算
普通清算,是由企业自行确定的清算人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法院和债权人不直接干预.除破产清算外,其他清算一般都属于普通清算。
特别清算,是不能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而是由法院出面直接干预,债权人参加并进行监督的清算。一般仅指破产清算,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在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4、登报公告
最后,企业清算需要让债权人知情,并且成立的清算小组债权人也有权参与。法律程序规定企业在破产前进行清算时要先偿还公共利益的等债务。待企业最后清算完毕后需要发布通知公告。
结语
企业清算是一项复杂的程序,包括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步骤。特别是破产清算,需要法院介入并监督。在清算过程中,债权人的权益应得到保护,他们有权参与清算小组的成立和决策。最后,企业完成清算后,还需发布通知公告。清算是确保企业债务得到妥善处理的重要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个体工商户会计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的原则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修正):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十三条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依照第一款规定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报告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