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又离婚的,符合条件的才予以返还彩礼,具体如下: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证明,如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已经实际共同生活,如邻居的证言;3、给付彩礼方,没有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如家庭消费明细等。【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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