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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权融资股权融资的方式有哪几种?

2020-03-12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

股权融资的特点:长期性,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不可逆性,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无负担性;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总股本同时增加。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计算其持股比例的,应当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证券中有权转换部分与其所持有的同一上市公司的股份合并计算,并将其持股比例与合并计算非股权类证券转为股份后的比例相比,以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行权期限届满未行权的,或者行权条件不再具备的,无需合并计算。 前款所述二者中的较高者,应当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二)(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非股权类证券所对应的股份数量)/(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非股权类证券所对应的股份总数)。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定向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两种情形。 前款所称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 (一)公司股东(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三)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 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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