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同意出钱帮儿子还款,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只有签署合同的个人才能要求对方还款。可以起诉对方解决此问题,详情可进一步沟通,我将全力维护您的权益。
法律分析
如果借款人的名下没有房产,他父母愿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用房子去还款,或者是用其他的还款,但是如果对方的父母不同意,是不能够强迫他们出钱帮儿子还款的,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理,只有找到签署合同的个人,才能够要求对方还款。请问目前情况是怎样的呢?可以起诉对方解决。详情可进一步沟通,我将全力维护你的权益
拓展延伸
执行人财产不足,法律上如何追溯其父母名下的房产?
当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执行债务时,法律上追溯其父母名下的房产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法律上的追溯规定,例如遗赠、赠与或转移财产的时间和目的等。其次,需要评估是否存在法律上的规避债务的行为,如恶意转移财产。如果确实存在追溯的法律依据,执行人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追溯父母名下的房产。法院将会综合考虑各方的权益,包括债权人、执行人以及父母等,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决。然而,追溯财产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证据要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在执行债务时,如果借款人无房产,可以考虑借助父母的房产或其他方式进行偿还。然而,如果对方的父母不同意提供帮助,法律上无法强制他们支付债务。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只有找到签署合同的个人才能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根据目前情况,您可以通过起诉对方解决争议。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沟通,我将全力维护您的权益并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支持。请咨询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四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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