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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能否建设厂子

2021-04-01 来源:步旅网

农村宅基地主要用于解决农村村民的住房问题和满足日常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面积按照一定标准执行,人均耕地不同地区标准也不同。

法律分析

关于农村宅基地是否可用于建设工厂的问题,需要注意农村宅基地主要是用于解决农村村民的住房问题和解决农村村民的生活需要。根据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用于建设厂房,用于生产。如果农村村民将宅基地用于出租或出售住房,相关部门将不予批准新的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厂是改变了土地用途的行为,在宅基地上建厂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否则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宅基地的法定面积限制

农村宅基地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1、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2、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三、宅基地的法律定义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结语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解决住房问题和生活的土地,禁止用于建设厂房和生产。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有限制。宅基地上建厂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否则违法。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面积标准按照不同地区有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法律依据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17-12-22) 第三十五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违反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的,也可以向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04-14) 第四十三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成后形成的水面和水库消落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该工程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并可以在服从水库统一调度和保证工程安全、符合水土保持和水质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当地县级人民政府优先安排给当地农村移民使用。

河道管理条例(2018-03-19) 第十八条 河道清淤和加固堤防取土以及按照防洪规划进行河道整治需要占用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剂解决。

因修建水库、整治河道所增加的可利用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移民安置和河道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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