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施工单位写。施工单位应注明停工原因、停工的理由、停工的时间等情况说明,由项目经理签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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