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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怎么划分,怎么鉴定交通事故一级伤残

来源:步旅网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划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

(100)到第级

(10),每级相差10。

(一)Ⅰ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Ⅱ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Ⅲ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Ⅳ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Ⅴ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2、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Ⅵ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Ⅶ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4、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八)Ⅷ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活动受限;

3、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Ⅸ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Ⅹ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二、如何鉴定交通事故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四)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五)胸部损伤致:

1、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广泛严重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2、心功不全,心功Ⅳ级;或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双侧肾切除或完全丧失功能,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七)肢体损伤致:

1、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

2、二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膝关节以上),另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3、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4、一肢缺失(上肢在肘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第二肢完全丧失功能,第三肢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

6、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八)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7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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