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聘用外籍人员是指聘用未取得在华合法就业身份私自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员。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并且没收非法所得。对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
一、非法雇用外国劳工:
1、在雇用外国人时,一定要检查其护照及居留证件,看看该人是否已取得了工作许可证及工作类居留证件,切勿因贪图眼前利益而触犯法律。
2、工厂招工需谨慎辨别身份,用工单位切记遵守人力资源部门、公安部门合法用工的相关规定招工。
3、用人单位用工时,要注意核实应聘人员的身份,不得聘用无身份或身份不明人员,同时要注意防止外国人冒用中国人身份在华非法就业。发现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请及时拨打110通知警方处理。
二、哪些外国人不能雇佣:
1、非法入境
非法入境是指外国人未持有中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入境签证或合法有效的入境证件、或未从我对外开放、指定的口岸入境、或未经边防检查站查验而进入我国国境的违法行为。
2、非法居留
非法居留是指在中国居(停)留的外国人,未在签证或居留许可规定的有效停留期内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
3、非法就业
非法就业是指未取得在华合法就业身份,私自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比如未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或者外国留学生违反勤工助学管理规定,超出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 对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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