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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一方不可以到庭

2021-05-18 来源:步旅网

涉外离婚一方不想到庭的处理方法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但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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