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率最高24%算合法。
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可以分三种情况:
1、借款人尚未支付利息的,出借人请求的利息最高不能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
这种情况适用于借贷双方约定了借贷的利息,但是借款人还没有支付利息,如果约定的利息超过了年利率24%的,最高只能支持到24%,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借款人已经支付利息的,如果有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超过部分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
这种情况适用于借贷双方约定了借贷的利息,借款人已经支付了利息,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高于年利率36%,对于超出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借款人是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的。例如,约定的年利率为48%,并且借款人已经按该利率标准支付了利息,则对于超过年利率36%至48%的部分,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这一部分利息;
3、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利息。
上述的法律条文没有直接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如何处置,但是可以从条文中推论出,如果出借人没有支付利息的,最高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如果已经支付的利息,则最高按年利率36%计算。例如,甲向乙借款100元,月利率3%(折算年利率为36%),利息每月支付为3元,对于乙已经支付的利息,则可以按3元利息收取。当甲违约未按期归还本金导致乙向法院起诉请求偿还本息的,则约定的月利率3%不受法律保护,最多按月利率2%(折算年利率为24%)计算,即每月最多支付2元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置: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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