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贸易类公司经营范围:日用百货、化妆品、食品、保健食品等;
(2)服务类公司经营范围: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喷绘、包装盒的设计等;
(3)建筑安装类经营范围:室内装潢及设计、园林绿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建等;
(4)科技类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电子、生物、医药、汽车技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生物工程及生物制品研制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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