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人应当将拾得的遗失物积极返还权利人或交给有关部门,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或者支付悬赏广告约定的报酬。
但是,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给予报酬。
一、人们捡到无主物是怎么处理的
人们捡到无主物时如果确定该遗失物是无主物的,拾得人不能获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在捡到无主物的情况下一般及时的归还给所有者,如果在没有返还渠道的应当交由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遗失物的概念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的
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
三、捡东西不还算不算犯法
捡东西不还,属于不当得利。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
此外,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占罪予以处罚。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财物,应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