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铁路、道路客运、码头、民航、医院等单位对外办事窗口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字样标识,确保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挂号、通行。在铁路、道路客运、码头、民航等单位,消防救援人员随同出行的家属(原则上不超过2人,不需要出具与消防救援人员本人的关系证明)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高铁)、轮船、客运班车以及民航班机时,享受减收公布票价50%的优待政策。乘坐市内公交车、有轨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时,享受免费优待政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减免优待政策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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