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民法典1176条第一款规定

2023-02-02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1176条的第一款规定是:如果是自愿参加一些有风险的文体活动,过程中因其他人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能让其他人承担责任;但是,其他人对损害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损害人就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