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些夫妻一吵架,动不动就要离婚,有的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的优点及自己的不足。于是,离婚双方经过思考,办理复婚的情况也不少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办复婚手续和初次结婚登记差不多,需要到民政局领取新的结婚证。
复婚时候,双方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申请办理结婚证民政局会在双方离婚证上盖个戳记,把离婚证发回双方当事人,不会收走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登记的原则是自我声明、责任自负,并未对再婚人员(包括复婚)所持有的离婚证件作出注销或收回的规定。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未规定收回离婚证。因此,登记结婚后离婚证由自己保管。
一、离婚了几天才可以复婚
法律对复婚时间未规定时间限制,《民法典》第1083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男女双方离婚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复婚,不受时间限制。不过复婚不是只要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可以的,也像结婚一样是需要办理结婚手续的。办理复婚登记的程序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一样的。
离婚后,想复婚,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双方应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复婚的双方除持有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件外,还须持《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可免婚前检查。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这样,合法的夫妻关系便恢复了,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二、复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资料
复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签字声明;
3、离婚证明,包括离婚证明、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复婚登记当事人的复婚申请,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自取得结婚证之日起恢复夫妻关系,夫妻权利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未规定收回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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