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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受害公民死亡有权要求赔偿的是

2020-04-10 来源:步旅网

受害公民死亡的,有权要求下列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2、护理费。按护理级别计算确定。

3、交通费。按死者及亲友为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4、误工费。按实际误工时间计算至死亡日。

5、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按实际发生或者医嘱标准计算。

6、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计算。

一、死亡证明由下列的单位开具: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二、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申报的还需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

2、死亡人员的户口簿(原件);

3、死亡人员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以申报人书面说明及签名确认的人口信息单代替);

4、死亡证明(包括死亡医学证明、法医死亡鉴定证明、人民法院死刑判决书或死亡宣告判决书等)(复印件,验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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