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特征及其保护的重要性。非法手段的认定要素包括窃取和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方法。情节严重的认定缺乏明确规定,但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和买卖现象对个人隐私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个人信息收集企业有保密义务,但信息泄露或贩卖个人信息可能导致治安处罚。
法律分析
1、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
有人认为,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网上登录账号、密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个人社会活动空间的拓展,个人信息的内容会更加丰富,采用列举式的方法显然无法穷尽。
从内涵上看,公民个人信息指反映公民个人生理及身份特征、社会生活经历及家庭、财务状况,也包括公民在社会生活过程中取得、采用的个人识别代码。从外延上看,具有以下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认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是该罪构成中的客观方面要素。“窃取”的特征在于利用权利人不知,秘密占为己有;“其他方法”法律无法穷尽,但应当与窃取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适用同一刑法评价标准。
从窃取的特征分析,非法手段至少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2)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3)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3、情节严重的认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现在办理一些业务时,不可避免的需要登记个人信息,作为收集了个人信息的企业,有对公民的个人信息保密的义务,但是因为一些原因个人的信息被泄露或者为了获利贩卖个人信息,轻者被治安处罚
结语
,重者涉及刑事责任。因此,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及特征包括个人身份识别信息和个人生理、社会、财务等方面的特征。非法手段的认定要求违背信息所有人意愿、无权接触信息并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情节严重的认定尚无明确规定,但泄露、贩卖个人信息对公民隐私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企业应承担保密义务,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保密制度第二十一条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一章总则第十条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密码安全教育,将密码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密码安全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第二章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第十八条国家加强密码工作机构建设,保障其履行工作职责。
国家建立适应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工作需要的人员录用、选调、保密、考核、培训、待遇、奖惩、交流、退出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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