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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土地租赁合同有效吗

2023-01-10 来源:步旅网

为您找到一份建设用地土地租赁合同范文,请参考:

土地租赁合同(范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共亩。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三、租赁价款及付款办法:每亩每年元,共计元,每年交付一次。

四、租赁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涉及乙方区域内规划等工作。在合同期内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甲方及周边土地的关系,以维护乙方对该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赁费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项。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

2、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3、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合同解除。

七、特别约定

1、如乙方办理该土地征用出让手续,本合同所称租赁费即作为甲方应得的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补偿费,无论合同履行时间长短,办理土地出让征用时,乙方不再给付甲方出让金及其它费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该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应上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在租赁期内,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归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国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租期届满,承租方有权优先签订续租(按当时合理价格)合同。

5、租期届满,如乙方不再租赁,合同终止,对于乙方投资的地上附属物按以下方法处理:乙方投资修建的所有地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协商其价值,并由甲方在一月内支付价款给乙方;协商不成,由相关单位评估其价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内一次性支付价款给乙方,评估费双方均担。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除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该按相关规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见证机关各执一份。

出租方:代表人:(章)

承租方:代表人:(章)

见证机关:(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土地租用范围及坐落:总面积平方米,不包括道路等公用面积,位置与四至范围附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自至,共五十年,按公历计算.

三: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元人民币,总计元人民币,此为五十年全部租金,一次交清,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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