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罪与以爆炸为手段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在司法实践中区分起来有时比较困难,主要是因为这类犯罪的行为人也实施了爆炸的行为,可能也造成了人员的伤亡以及房屋、财物的焚毁。应当明确,爆炸罪与此种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尽管在犯罪手段上虽然相同,但其行为危害的对象及后果是有明显区别的:(一)犯罪客体不同爆炸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特定公民的人身权利。(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爆炸犯罪行为人引发爆炸物或以其他方法制造爆炸,造成或足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其危害结果是难以预料和难以控制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犯罪行为人虽也使用爆炸的方法,但还可以使用其他方法,其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是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伤亡,而且一般只造成人身伤亡,不造成财产毁损。因此,行为人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爆炸行为,选择的作案环境和条件只能杀伤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而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分别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如果爆炸行为虽然指向特定的对象,但行为人预见其爆炸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而仍实施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应以爆炸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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