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需注意的法律问题如下:
1、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前,最好不要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2、商品房存在质量瑕疵的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协商,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等。
一、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
1、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2、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3、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4、不要轻易接受房屋5、认真检验房屋有无严重质量问题6、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
二、如何判断开发商是否逾期交房
逾期交房的认定:(1)因建筑没有完工而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3)因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而违反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时间。(4)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而且《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也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但开发商没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告知购房者。(5)在交付房屋时,房屋没有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所应达到的使用条件,购房者拒绝收房而引起的延期交房(特别约定的,可以退房)。(6)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补充条款约定的,但因开发商没有完成而引起的逾期交房。
三、房屋验收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验收流程:
1、检查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记录表,检查面积实测表,了解住宅实际面积,管道分布竣工图;
2、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验收交接;
3、购房者检查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合格证和商品房产权证,开发商提供住房质量保证和住房使用说明;
4、签署房屋交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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