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学籍,可以申请补办学籍。补办学籍流程,无学籍学生录入流程:
学校填表,报辖区教育局;
辖区教育局汇总后逐级上报,最终报至教育部;
教育部查重后,通过的和不通过的(含不通过原因)学生即显示在辖区教育局的学籍账户中;
辖区教育局账户通过学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含家庭信息)将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入,录入后不能立即显示出学籍号,需要过一两天才能显示。
扩展资料
学籍注册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3、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4、非本学区的学生该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5、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该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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