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类型,如果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意一方出现违约,可能会涉及违约金问题。违约金属于违约责任的一种,其可以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目的是在于弥补相对方的损失,我国《合同法》遵循损害填补原则,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过高的违约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如果违约金过低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赔偿。具体到装修合同的违约金,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装修费用一万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十万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2.装修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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