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效力需依法处理,不能简单认定合同无效。公司超越经营范围需承担相应责任,民事责任原则上受法律保护,只有违反特许经营及法律规定才会无效。行政责任方面,轻重不同可受到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严重者可能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的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效力有什么规定
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要依据相关规定处理,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五条【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效力】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二、公司超越经营范围如何处理
原则上,公司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可能涉及到相应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承担。
民事责任方面,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公司超越一般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原则上是受法律保护的,并非一律无效,一般只有在公司超越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情况下才会认定为无效。
行政责任方面,按照规定,对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规定,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并不仅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对于公司超越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一般只有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情况下才会认定为无效。对于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采取措施,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技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四十一条 乡镇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由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在其改正之前,可以停止其享受本法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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