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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的房子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2024-01-28 来源:步旅网

1、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2、准备好以下材料,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1)协助执行通知书;

(2)民事裁定书;

(3)委托拍卖书(法院委托);

(4)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

(5)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

(6)地税完税证明;

(7)契税证明。

3、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4、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一、商品房过户准备资料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法拍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需要的是原件,以下的材料都必须是原件。

2、法院提供的民事裁定书。

3、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的委托拍卖书。

4、拍卖单位于成交人之间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拍卖成交的。

5、拍卖获得房屋的产权人,需要携带身份证以及私有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表格。

6、购入房屋的拍卖人需要提交各项税费的缴纳证明。

7、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个人拍卖所得的房屋需要另外提交的材料有,身份证件、婚姻实际状况的证明、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方面的证明;单位拍卖所得的房屋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有,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是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加盖公章,单位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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