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以在本地即现居住地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本地是户籍所在地或结婚登记所在地,也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但是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就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一、一方在外地怎么离婚
一方在外地的,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离婚。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
二、男方户籍贵州,女方陕西,可以在宁波起诉离婚吗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如果是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被告在住所地以外的实际居住地居住满一年,可以实际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三、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吗
异地不能办理结婚证,结婚证只能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也就是说结婚登记到任意一方的户籍地都可以办理,如果一方是外地人一方是本地人的,则不用非得去另一方的户籍地办理结婚登记,在本地办理即可。
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则需要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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