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四要件:(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二)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告;(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