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和限制。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试用期应由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强行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的长度也有所不同。试用期只能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计算,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二、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6、试用期不得延长。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结语
根据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虽然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但一旦约定,必须遵守相关规定。试用期应由双方平等协商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分别不得超过15天、30天或60天。试用期不得延长,双方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