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一切法律不得抵触宪法,法规不得抵触宪法和法律。如何确保一切法律、法规不抵触上位法?这就需要备案审查制度。
《立法法》规定,法规、规章都应当接受备案审查。顾名思义,备案审查就是将报送的法规、规章进行登记,对经过备案登记的法规、规章进行审查,看它是不是符合宪法和上位法规定,对其中不合法或不适当的,通知制定机关予以修改、废止,或由审查机关予以撤销或改变的制度。
备案审查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正式公布实施前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报有关国家机关接收予以登记。文件制定主体不同,报备机关也就不同。比如,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依法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因为在宪法上能够监督国务院的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但是,有的国家机关在立法上可能要受不止一个国家机关的监督,于是它的报备机关也就不止一个了。比如,北京市政府制定的规章,要同时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只有经过备案的文件才能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报备是制定机关的法定义务,若有迟报、漏报等情形会被依法通报。
审查是备案审查制度的重点,它是对报备登记的文件进行合法性方面的检查,看是否存在《立法法》上规定违反立法程序、超越立法权限、抵触上位法等情形。如果存在,则采取相应措施。备案其实就是为了审查,所以接受报备的国家机关,一般都对报备的国家机关负有监督的职责,能够行使改变或撤销报备文件的法定职权。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就有权撤销国务院不适当的行政法规,国务院也有权改变或撤销各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规章等等。但在实践中,制定机关一旦被告知所报备文件中具有不合法或不适当的内容,一般都会主动修改,改变或撤销几乎没有使用过。
因此,备案审查制度其实是立法体系内的一种监督机制,旨在确保所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都符合宪法和上位法。以上述内容为基础,备案审查制度还有一些扩展。比如,对各类不具有法的地位的规范性文件,各级人大常委会也可以监督。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都要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司法解释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范围之内。上述文件虽然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但是对于实际生活也是有影响的,也有监督的必要,应确保其符合宪法和上位法的要求。近年来,备案审查制度在推进宪法实施的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它有效维护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权威、尊严。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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