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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管辖要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2022-07-23 来源:步旅网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一、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法规规定超诉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诉讼时效具有积极的法律意义如下:

1、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2、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人民法院及时正确地处理民事纠纷。

二、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的区别

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的区别如下:

1、分工不同,立案管辖是国家专门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审判管辖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2、案件关系不同,一般是先有立案管辖,后有审判管辖,立案管辖并不必然导致审判管辖,但是,审判管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立案管辖,而立案管辖并不影响审判管辖。

一、刑事立案管辖的原则如下:

1、符合法律规定的职能管辖和级别管辖;

2、有利于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

3、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

5、分工明确,相互合作,原则性灵活性相结合。

三、对于管辖不明的处理如下:

1、管辖客观不明的情况下,应由争议各方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级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有管辖权但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下,上级人民法院有权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但是不得改变案件的级别管辖。

总而言之,在我国,公安机关属于刑事侦查机关,公安机关的立案管辖权是由其性质和职能所决定的。因此,我们在遇到刑事案件的时候,应该注意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免产生对侦查的错误认识。

四、行政诉讼的举证原则有哪些

行政诉讼举证原则:行政诉讼当中的举证原则是被告负举证责任,并兼顾原告合理分担举证责任。因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都是具有某种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管理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法律关系中特殊的地位决定着在行政诉讼当中特殊的举证责任分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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