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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农村土地使用经营管理权的归属方

2020-10-03 来源:步旅网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非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否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法律分析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非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否则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一、土地所有权属于谁

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属于集体所有,小部分属于国家所有。主体只有以上两个,具体归属如下:

1、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二、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是正确的。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拓展延伸

非农户口继承土地怎么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财产,任何个人都不享有所有权,只是享有使用权。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不能继承,继承的只是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国家为了保障农民利益和农村资源稳定而赋予农民的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性质的一项权利。它具有人身依附性和无偿性,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农村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个人对于承包经营的土地只有以家庭为单位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由于没有所有权,自然不属于个人遗产,也就不存在继承的情况。所以,无论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户口的继承人,都是不能继承土地的。但对于土地经营收益和林地的承包权,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由于宅基地和房屋不能分离,只要房屋在,宅基地也就能免费使用了。

结语

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非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否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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