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13〕57号),重庆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如下:
(一)主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为8等。各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等20元、二等16元、三等12元、四等10元、五等8元、六等6元、七等4元、八等2元。
(二)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应税土地最高等级为一等;北碚区、巴南区和大渡口区应税土地最高等级为二等;北部新区、重庆经开区、重庆高新区和两江新区按其所处行政区域确定应税土地等级。为确保此次税额等级调整平稳过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工业性用地和体育设施用地适当降低应税土地等级。
(三)主城区应税土地具体等级范围的划分,由主城各区人民政府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参照国土部门土地级别情况制订调整方案,于2013年7月31日前报市政府审批。
(四)主城以外的区县(自治县)要对本区域土地等级税额设置情况进行调查清理,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变化和毗邻地区应税土地税额等级情况,完善和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等级调整工作。
一、重庆南川土地等级划分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川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南川府发〔2016〕28号)对南川区所有土地的级别进行了划分,例如:和平路(西门桥-鼓楼坝广场)、新华路1-10号、盛丰园片区等的商业、办公、住宅和工业用地的土地等级都是1级;和平路(其他路段)、和平支路(和平路口-公安路口)、公安路、北街、新民街、新华路(其他路段)、新建路、文化路1-10号、新兴路、城北路、城北支路、公园路、南大街(水泥桥-东风路)的商业、办公、住宅和工业用地的土地等级都是2级;南大街(其他路段)、高寺路、文化路(其他路段)、和平支路(其他路段)、东风路(南大街-东风桥)、河滨北路(水泥桥-杨家桥)、东环路、解放路、北环路、莲池巷、南涪路(杨泗桥-北环路口)、仙龙坛、兴农巷、芙蓉巷的商业、办公、住宅和工业用地的土地等级都是3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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