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投毒是比较特殊的情况,既可以是既遂也可以是未遂,要看对方的目的是否达到,以及投毒的目的。既遂,刑法上的犯罪的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未遂,在法律上,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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