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去法院强制执行要钱吗

2020-05-11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立案的,需要交费用。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要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这个申请费不是在申请时进行交纳,而是在执行后再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人民法院还未执行的,不得要求申请人交纳申请费,人民法院要求交纳的,申请人可以拒绝。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