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某公司,占股10%,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由我来担任。但是,入股的这家公司有专门的运营团队,虽然当法定代表人但并不参与具体的经营活动,这样有没有什么风险?
属于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是有一定的风险的。虽然不参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但是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如果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能需要对该损失予以赔偿。而且,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存在违反行政法规或者承担刑事责任时,作为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如果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您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关联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 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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