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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被取消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2022-09-28 来源:步旅网

原因主要有:
1、家庭收入增加;
2、家庭人口减少;
3、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降低;
4、原不符合低保条件、经审查后取消低保待遇。另外对于建档立卡范围内的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不参加扶贫项目的,可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
一、在享受低保补贴的期限内,自己购买或修建过住宅的情况;对自己的房屋进行重新装修改造的也会被取消享受低保的资格;
二、对于有工作能力但是好吃懒做的人,有劳动能力且有耕地的,但是不愿意付出努力,好好劳动的也会被取消低保的资格,这一类就是属于好逸恶劳者,不会自力更生;除此之外拒绝村委会等机构提供工作机会不愿劳动也不再享受低保;
三、低保人员是不能有高档的生活消费,只能拥有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发现低保人员赌博、进出高消费场所,是必须要取消低保资格。家庭有高档消费品如私家车、名牌手机或是拥有存款等等,按变现后计算,超过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取消低保资格;
四、如果低保户家庭平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并且通过其他途径来获取低保补贴,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取消低保资格。我国对于农村户口的补贴力度是越来越大,农民进城的可以享有耕地补贴,依旧享有土地的承包权;想在城里卖方的农村户口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对于城镇居民来说是相当的优惠;与此同时建立新农合,帮助农村户口缴纳养老保险。所以我国对于农村地区的扶贫是卯足了劲。国家对于农村居民的补贴不断提高,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摆脱贫困线,共同步入小康社会,有的人就钻空子来欺骗党和国家,一边享受国家的补助,一般过着有钱人的生活,这一类好逸恶劳的人是需要进行严厉打击的,所以只要符合上述情况的都会被取消低保资格。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过居民委员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停发、减发或者增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手续。管理审批机关应当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定期进行核查。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应当参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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