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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人要履行什么义务?

2020-08-06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市、县;

2、传播信息时及时到达案件;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

保证人的责任:

1、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

2、根据案件事实,认为构成犯罪的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逸的,担保人与被告串通,协助其逃逸,明知藏匿地点,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刑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担保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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