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迫辞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怎么补偿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开除赔偿金额是按什么标准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满半年的按一个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三、合同变更的原则是什么
原则是:一: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三: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应书面提前通知对方。有用人单位提出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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