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转学证明盖好章就等于已经转学,办理完手续了,不属于这个学校的人了。不想转了,可不可以继续留下,需要找学校说明情况,同意了才可以继续上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