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国际货物买卖,为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般会先签个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通常交易的时候,买卖双方说好先拿货后交钱,但买家收到货后,违反约定不及时付款。要遇上这种买家的,那么卖家就要积极采取下面的措:
1、要求买方实际履行。就是通过找对方协商,尽量私下解决。一般买家不按约定付款,可能有一定的原因,所以,找对方协商,要求其按约定付款,尽量和平解决,这样也好接着合作。
2、卖方可以规定一个合理时间,让买方履行其义务。实际中,虽然有约定付款时间,但买家不是故意要违反约定的,那么卖家就可以给一定的时间。对于超过的付款期限,其实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就可以了。而且,实际中,有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就已经说好违约金,因此有约定的就按约定好的来就行了。
3、卖方可以宣告撤销合同的情况。要是买家拒绝支付款项,那么卖家为避免损失,可以直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的,就是必须得满足下面的情况:
(1)如果买方根本违约,给卖方造成重大损失,实质上剥夺了卖方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利益,卖方可以宣告撤销合同。
(2)在卖方给了一段合理的时间以后,买方还不履行,或声明将不履行,卖方可以宣告撤销合同。
4、卖方自行确定货物的具体规格。这种情况的,那么买家不付款就变成情有可原,因此卖家可以自己先处理好,实际中还是找对方协商好较多。
5、请求损害赔偿。货既然已经到了买家那边,买家又不按约定付款款,那么对此砸成的损失,就可以直接找对方要求赔偿。
6、要求支付利息。买家逾期支付货款,那么给卖家造成利息损失的,就需要给。
最后,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要是因为买家不付款造成卖家损失较多的,建议在必要的时候最好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一、定金合同毁约中介费的规定是什么
定金合同毁约中介费的规定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区别的对待,具体的情况如下所述。
1、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
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先让卖家签字,再让买方签字。
卖家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间协议都约定意向金在卖家签收以后才能转变为定金,所以如果卖家不签收的话,那么意向金就不会变成定金,卖家毁约就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中介除了采取前面所说的反向操作方式外,还应当要求卖家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卖家收了定金,卖家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
2、签订居间协议后双倍返还定金
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
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买方可以向房东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东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签订居间协议后拒签买卖合同
居间协议签订后,房东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这些理由通常有:
(1)居间协议的签约人未得到房东的同意。如房屋的产权是女儿或者妻子的,但签居间协议的人是父亲或者丈夫,由于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所以房东主张居间协议是无效的,要求退款了事。
(2)房东在签订居间协议时还未取得房屋产权,所以房东认为没取得产权就签的合同无效,要求退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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