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环境污染环保局不处理怎么办

2024-02-07 来源:步旅网

环保投诉不处理的,可以举报。当事人发现环境污染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投诉,这些部门接到投诉后,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当事人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进行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了解情况后,应当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并且让有关组织尽快对环境污染的行为作出处理。环保局是环境的管理监督部门,如果投诉后环保部门推卸责任,拖延可以向更高一级投诉。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起诉必须要有相关证据。
环保局是政府职能部门,最高机关系生态环境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等等。
为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意味着上面对下面的监察行为,如环保部直接到地方监察,省环保厅到下一级地市监察,以及约谈、追责的力度会加大,但另一方面,地方的环境监管权并未上收,依然是属地管理制度。最终,将有助于形成一个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监管、上级部门监察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监管监察新模式,既保障了环境执法的效果,又遏制了地方保护主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