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把户口迁到了男方家。离婚后户口可以再迁回女方娘家。离婚后,女方携带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派出所户籍部门应依据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迁出。办理迁出后,女方需要回到娘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