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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谁来承担

2022-05-09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至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负有赔偿责任的主体因实际情况不同而不同。一般情况下,在驾驶人是车主时,车辆驾驶人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承担替代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承担垫付责任。除此之外,也会存在如买卖、借用等原因造成的驾驶人与车主不一致的情形,此时的赔偿责任承担主体应依据相关法律的的规定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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